佔地種花36年 桃花農申逆權侵佔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8/24 16:35

最後更新: 2016/08/24 16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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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花農郭財添日前入稟,指自1980年中已佔用元朗錦上路兩幅農地,後來並於1985年起轉為用以種植桃花,郭根據《時效條例》,入稟法庭要求逆權侵佔上述兩幅農地。

原告郭財添,被告為涉案農地註冊業主飛鵝花園發展有限公司。原告於入稟狀中指,他自1980年中起,已持續佔用元朗錦上路附近的兩幅涉案農地,而兩幅農地於1984年由原業主大財投資有限公司易手至本案被告,但從來沒有人干涉原告佔用有關農地,亦從沒有人向他收租。

原告指根據《時效條例》,他已連續佔用農地逾20年,故希望透過逆權侵佔,要求法庭頒令他為農地的註冊業主。